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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期货业的两次整顿······ 分享日记 fxplus.cn

第一次整顿

迟到了但毕竟到了

中国期货市场的第一次整顿始于1993年11月,政府下发了关于整肃中国期货市场的第一个里程碑文件,即”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期货市场盲目发展的通知”(简称77号文件)。

立法滞后,这是中国期货市场先天不足、后天多灾的主要原因之一。中国期货市场的正式启动时间有两种说法,一是以1990年10月12日,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后更名为郑州商品交易所)作为我国第一个农产品交易所正式开业算起;二是以1992年10月深圳有色金属期货交易所率先推出特级铝标准合约算起。但期货监管的第一部法规-期货经济公司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却是在1993年4月8日才姗姗出台。而彼时的期货市场已经乱成了一团,到了非整顿不可的地步。

不论中国期货市场的始创人有多么良好的初衷,事实上,境外期货在登陆中国的一刹那起,似乎就演变成了为投机而来。境外期货交易中成长起新中国第一代期货人,却使许多圈外人竟是从一起起诈骗案开始了解期货。中国的期货尚未来得及“发现价格”,尚未顾得上“套期保值”,就已经官司缠身。

就在我国第一批期货交易所宣布成立的同时,许多境外商人便立即打着合资的旗号抢滩登陆,先沿海后内地,大肆发展期货经纪公司,引进外盘期货交易。

心怀叵测的境外投机商,带来了让多数中国第一代期货交易者倾家当产的对赌,即期货公司与客户反向操作,而不把交易指令实际下到境外的场内,使许多期货投资者是假做期货真赔钱。而当发现中国期货市场的监管体制到处是漏洞时,兴奋异常的境外不法商人竟干脆卷款逃往海外,却把“期货就是诈骗”的恶名贴在了中国期货市场油漆尚未干透的新大门上。

1993年前后,南京金中富深圳”百事高”、上海”润丰”、河南”财鑫”等,皆因期货纠纷而臭名昭著。当时的权威统计表明,1994年前后,全国有近300家期货公司,2 / 3以上从事境外期货交易,其中多数公司的客户亏损面超过90%。据估算,这些公司流出境外的保证金达100亿元人民币。

事已至此,有关主管部门岂有坐视之理?

首次明确统一监管原则

1994年曾被视为中国的”期货年”。然而此时,”整顿”却已到了箭在弦上的时候。

1994年3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券委文件,明确规定”各期货经纪公司均不得从事境外期货业务”;”已持仓者要在交割日前平仓或在交割日进行实物交割,平仓后即把汇出的保证金调回。”

中国期货市场最初两年的发展,据业内资深人士分析,具有四个特点:一是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交易所政出多头,有国家部委管的,也有的归省市;二是无法可依;三是没有人才和技术方面的储备;四是先建交易所,后有期货合约和期货交易,其原因是引进期货的初衷并非马上建市场,而是要引进期货进行现货交易。正因如此,导致各地交易所和经纪公司泛滥,场内极度无序,乃至给了境外不法商人混水摸鱼之机。
据统计,在合并交易所具体实施之前,仅交易所在全国就开了50多家,而世界其他各国加起来才不过40多家。1992到1993年,全国各地批准成立经纪公司近300家,其中中外合资50家,如果加上未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野鸡”公司,总数超过500家。交易品种更是五花八门,曾达近百种之多,甚至连西瓜、蔬菜这些不宜保存的鲜活产品也跃跃欲登期市殿堂。

1993年11月4日,关于整肃中国期货市场的第一个里程碑文件下发了,即“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期货市场盲目发展的通知”(简称77号文件);次年3月31日,又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坚决制止期货市场盲目发展若干意见请示的通知”(简称69号文件)。现在看来,尽管两个文件的出台有些嫌晚,但毕竟标志着法制监管的开始。同时,国家也进一步确立了期货市场发展的总方针,即”规范起步,加强立法,一切经过实验和从严控制”。

随之而来的多项整改,核心内容是统一期货市场的监管及整顿交易所和期货公司。
首先,国务院决定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对期货市场试点工作的指导、规划、协调、监管工作由国务院证券委负责,具体工作则由证监会执行。

其次,合并、整顿。全国数十家交易所合并后保留15家,即北京商品交易所、上海金属交易所、上海粮油商品交易所、上海商品交易所、沈阳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苏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广东联合期货交易所、深圳有色金属期货联合交易所、海南中商期货交易所、重庆商品交易所、天津联合期货交易所、成都联合期货交易所和长春商品交易所;对交易所的章程和交易规则做出了统一要求,并按照国际惯例,将交易所的管理体制从股份制企业改造为会员自律管理的非赢利性组织。
第三,清理整顿期货经纪公司,包括按新颁布的有关法规进行重新登记注册;外资、中外合资期货经纪公司原则上不予重新登记注册。

这次整顿还进一步查处了境外期货交易,从严控制国有企事业单位参与期货交易,并明令严禁用银行贷款从事期货交易。

第一次整顿使期货界顿生快慰。加之时逢中国经济高速发展时期,国内大品种期货似乎在令人振奋的背景下走向前台了。

第二次整顿

从1996年以来,中国的期市正在为以往的监管不严、措施不力以及行业之间恶性竞争、追逐暴利和操纵市场等各种短期行为付血本“学费”;而近年来小品种带来的恶性循环,也已使期货业在萎靡中昏昏然休克。

就在“小品种大行情”的恶性循环中,中国的期货市场又开始了迄今已延续三年分作两个阶段的第二次整顿。

第一阶段:1996年下半年 – 1998年8月

这一阶段整顿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加强对交易本身的监管力度,这无疑比1994-1995年的整顿更深入了一步。二是严格控制期货市场的发展规模,因为残酷的事实已经证明,在既缺乏发达的现货市场的配合,立法又滞后的情况下,期货市场的规模越大风险也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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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6年的整顿,由头当要追溯到1995年国债期货”3.27″风波。有人说,国债期货的短暂历史基本上是”牛市”的历史,也是多头暴富的历史,它为以后期市小品种频繁的”多逼空”带来了示范效应 。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当年政府果断关闭金融期货虽然决心下得不小,但却只是斩了草,没除根,后来期市里上演的“小品种大行情”的爆局连环就是明证。

到1996年下半年时,中国期货市场真有些让人不忍一睹:境外期货关了,大品种期货关了,金融期货也关了;投机于期市的游资又冲入小品种,使行情之恶之爆,比以往更为惨烈;”红小豆炒煳了,胶合板胶合了,咖啡炒焦了,绿豆把人都打绿了”,这是期货人对这些小品种在期市非凡表现的形象化总结。多逼空,空逼多,操纵市场的闹剧愈演愈烈。

这时,监管者终于在尸横遍野的市场中进一步看清了监管方面的大部分漏洞,而为时已晚。由于散户越来越成为被市场操纵者随意吞噬的对象,他们的入市兴趣也越来越低;而在少有散户投机者参与的市场中,套期保值者也难以承受过度风险,纷纷离场;甚至连靠拿手续费过日子的经纪人和经纪公司都劝客户“不要进搅肉机”,。彼时的期货市场几乎沦为了没有理性的赌场。虽然当时也已出台了不少法规,但在那样污浊的市场风气下,照法规行事反倒似乎是死路一条。整顿中国期货市场的信号弹就在这时又一次升空。

1996年以来,中国证监会已就期货交易所披露交易、交割有关信息,各交易所建立”市场禁入制度”以及对操纵期货市场行为认定和处罚等方面下发了一系列的法规性文件,并对违规者实施了从罚款、取消期货经纪资格、以至于暂时关闭交易所等各种严厉的整肃措施。

有人说,中国的期货监管法规总是跟在市场灾难后面亦步亦趋。但这种被动监管的局面正在逐步转变。

第二阶段:1998年8月-

1998年8月,期货市场的第二次整顿又采取了两大动作:一是进一步整顿、撤并交易所,将原有的15家削减为上海(上海原三家期货交易所并为一家)、郑州和大连3家,并对”硕果仅存”者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二是取消部分商品期货交易品种,提高部分商品品种的期货交易保证金,同时全面开展期货经纪公司的增资和整顿工作。

其中,撤并整顿交易所实际上是把交易所彻底搬上了手术台,有着深远的意义。这意味着监管者终于意识到,不真正规范交易所的管理就无从谈起期货市场的规范。

目前,被撤消的交易所已全部停止了交易。此次被撤销的交易所有9家,它们原则上都可以在关闭工作顺利结束后向证监会申报注册非综合类的证券经纪公司。但按规定,以上被撤并的交易所须立即向原会员单位清退三费,即席位占用费、资格费和基础保证金;凡是清退三费及债权债务处理顺利结束的原期货交易所,才可以向证监会申报改组证券经纪公司或其它集团公司。因此,足额清退会员当初缴纳的三费,自然也成了交易所关闭后的通行证。

市场早有预言,许多交易所都将会对着那张通行证发呆,因为它们退不出钱。然而,人们似乎过于悲观了。据记者截稿时的不完全统计,虽然从27号文件下发距今刚过去了半年,却已经有三家交易所—北京商品交易所、深圳有色金属联合交易所和苏州商品交易所已基本完成了全部清退工作;海南中商期货交易所已登报公告开始向会员清退。

上海方面则是采取上海金属交易所、上海粮油交易所和上海商品交易所三家先合并后清退的方略。目前合并工作已基本完成,于5月4日进入了试运营。

去年来,市场一直传闻,北京市政府向北交所借钱一事将影响北交所三费清退的顺利进行。但据原北交所有关人员介绍,北交所本次清退工作实际上进行得十分顺利,清退总资金将近3亿元,早于去年12月已基本结束,。虽然还有20家单位尚未办理清退,但其中有的是和北交所存在法律纠纷,有的是被公、检、法或地方纪检委冻结了账号,还有4家单位根本就不来办一切相关的手续。北交所清退工作已可以说是进入尾声。
尽管有预料之中的各种问题,但此次清退总体上是在平稳进行着。例如,会员单位和交易所之间的法律纠纷、会员与会员之间的法律纠纷,这些也都是清退资金不到位的重要原因。因此,为了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许多交易所都宣布,凡是与交易所有法律纠纷的会员单位,在纠纷未了结之前,将不在此次清退对象之列。

另外,长春交易所作为一个特例,充分体现了此次撤并工作以稳为重的原则。由于长春交易所在历史上形成了一些遗留的债权债务,它将作为现有3家交易所的交易分厅继续存留一段;其法人地位不变,继承原来所有的债权债务,但不能吸收新会员,不能自上交易品种,也不能单独结算。它存留的全部意义就在于平稳了结以往的全部债权债务。

交易所多数都在不长的历史中积淀下不算轻的债权债务包袱。这在过去只是耳听为虚,但在今天的清退三费中,已经是眼见为实了。

有些交易所到目前为止尚不能拿出一个哪怕是令人不太满意的清退方案。例如当记者电话采访天津交易所时,一位男士竟粗暴地把电话挂断。这是否也暗合了一些传闻,说是天交所此次麻烦很大,要不怎么连句冠冕堂皇的话都讲不出呢?如果要人们谅解,起码先让人知道真相,否则结局会更可悲的。

据知情人士说,此次清退三费受到梗阻的交易所一般都有资产物化的现象,造成现金拮据。例如,有的正在建造三四十层的大厦,目前才盖到二十几层,自然是拿不出钱来实施清退。于是,他们准备对债权债务进行重组,即成立一家集团公司,请他们的债权人—原会员单位—做股东。集团公司下设两个公司:一是物业管理公司,继续盖那座大厦;另一个是证券经纪公司。

如此一来,问题表面上看基本解决了。但楼能否盖完,即使盖完能否经营得好?证券经纪公司又怎敢说在剩余空间不大的市场中能抢得一杯羹?看来,原交易所的债权人们只好被牵着去走钢丝了。

另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疑问:会员当年交纳的三费总算还说要清退,但既然是会员,交易所的资产也是会员的资产,如今对这一块的清退却还没有明确的说法。若进行资产重组,是要经债权人同意的;如果债权人坚持要索回资金,怎么办?

据监管部门的权威说法,交易所的资产属国有资产,除会员单位交纳的三费以外的其余资产一律不再清退,因为我们国家的会员制改造并没有真正完成。

同时,配合交易所的整顿,中国证监会已将中国第一部《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上报国务院,它有可能成为中国第一部带有法律意义的规范期货市场的法规性文件;并正在着手修订期货交易所的章程和交易规则。

另外,穿插在交易所整顿中间,期货经纪公司的增资及整顿也已全面展开。根据监管部门的部署,今年期货经纪公司必须增加注册资本金至3000万元以上(原来为1000万元),这将大大提高期货经纪公司的抗风险能力,进一步保证经纪公司的规范运作。目前各地期货经纪公司增资工作正稳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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