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李银河性学理论的认识!…… – 分享日记

我对李银河性学理论的认识!……

我从2000年开始注意李银河和她的性学理论,并买了一本她写的《中国人的性爱与婚姻》。2002年4月份,她在深圳做了一个“中国的性法律批判”的报告,我预感到她的研究可能要往纵深处发展,于是就买了她的《中国性法律批判》。我就李银河的理论和我自己的认识,简单谈几点看法。

一、关于李银河理论

李银河的理论包括两大块:一是中国有关性犯罪的法律规定,二是性行为的非违法标准。

先说第一部分。

李银河认为,性犯罪分为“有直接伤害对象”和“无直接伤害对象”两种,比喻强奸,就属于“有直接伤害对象”的性犯罪。中国法律关于“有直接伤害对象”的性犯罪的规定非常正确,有的条款甚至比西方发达国家还进步,比如“与十四岁以下年轻的女孩发生性关系,以强奸论处”,体现了政府对女童的保护,也照顾到了中国人传统的性观点(女孩吃亏)。相同的条款在英国也出现过,结果引起了英国年龄为14、15岁的女孩子的游行示威,因为这个法律条款“剥夺了我们爱的权利”,“使成年男人不敢和我们做爱了”,最后英国法律界被迫把年龄修改为十二岁以下。

但是李银河认为,对于“无直接伤害对象”的性犯罪,中国法律规定的有些落后、甚至是严厉和残酷。她举过一个例子:80年代初期,有一个单身男子,在自己的住房里,每周末请来一个男的俩女的,裸体打扑克,回去晚了四个人就睡在这个男人家里。后来被邻居告发,主使的男子被判死刑,房子充公;其他人根据来的次数多少,判12年、7年、5年不等的刑罚。李银河认为这种做法太落后了,也太“野蛮了”(原话)。这是他们之间自愿的,没有人强迫、伤害他们;他们也没有强迫、伤害别的人。

1958年中国取消了“通奸罪”,把三千年的“奸夫”、“淫妇”的罪名扔进了历史的尘埃中,体现了共和国的进步。但是与此同时,“流氓罪”又设定出来,什么是“流氓罪”?谁也说不清,凡是与传统性道德不符的性行为,比如“同居”“聚众看黄色录象”“多人淫乱”,都算犯罪,于是公安的人说,“流氓罪是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

李银河认为,立法应该是有前提的,这个前提就是“被伤害的对象是否存在”。凡是“有直接伤害对象”的行为,如“抢劫”“强奸”“杀人”“侵吞他人财产”,都应该制定相应的法律条款来惩处;而“没有直接伤害对象”的行为,应该由道德来解决,不应该由法律出面。这个理论看似简单,实际不然。如果李银河的理论被承认,那么,首先被质问的就是“卖淫嫖娼”问题的合法化。而且李银河在多次的场合上也主张过“卖淫非罪化”。

再说第二部分。

李银河认为,不违法的性行为有三个标准——自愿的(非强迫、伤害的),私密的(公开场合不行),成人之间的(幼童不行,无论男女)。如果性行为符合这样的三个标准,就不应该被法律惩处,就应该被法律认可。在这个前提下,李银河提到了西方的“换偶”,就是夫妻以交换性伴侣为前提的性游戏,这不是离婚,也不是第三者插足,更不是“包二奶”,而是一种“性游戏”。

二、我的认识

首先我认为,以“换偶”为例子来说明自己的理论,李银河本身从研究上没有错误。按照理论上说,性行为只要是“自愿的”“私密的”“成人之间的”,就应该不受法律追究。但是李银河的错误在于,她不应该把这么“超前”的理论当作常识来向全国人民宣讲,她高估了中国普通百姓的素质,又低估了中国目前混乱的性行为状态。试想,这一理论在美国都只是近20年的新成果,何况中国刚刚告别封建意识?我们敞开了谈“那事儿”才几年?

李银河到处宣讲,动机也许是好的,但是老百姓理解不了,就出现了她在南京讲课被老头老太太轰下去的尴尬场面。而且,中国人还有一个普遍认识,认为你主张什么就是你动员、鼓励什么,甚至认为你就是那样做的,老百姓还分不清“理论观点”和“鼓励这么做”的区别。再加上,这几年社会浮躁,什么男女之间的烂事都出,打着西方的旗号,干着封建残余的事情,百姓恨之入骨,你一个女人家还说什么“换偶无罪”,简直是“是可忍孰不可忍”啦!

所以,李银河的理论没有错误,只是看错了对象,也看早了时间。

其次是关于“卖淫非罪化”。从理论上说,我支持。因为“卖淫”是人类最古老的职业,我国从春秋时期就有娼妓,这是史料可以查得到的;埃及在法老时期也有妓女。世界发达国家娼妓都是合法职业。这些实例表明,存在就是合理,“堵”和“扫”都是不解决问题的。目前我国“扫黄”,实际收效甚微。黄色大军从80年代初的20万已经发展到现在的2000万不止;艾滋病从一个也没有到现在席卷中国;因“卖淫”引发的传染病、人命案、以公谋私、以私谋公,等等,更是屡见不鲜。但是同时我又认为,中国人口太多,基数太大,幅员太广,问题太复杂,经济太不均衡,人口素质又不是很高,如果照搬西方的、哪怕中国古代的“乐行”的规矩,都会引发更大的混乱,所以,我认为,在目前“卖淫非罪化”是实现不了的。

对于李银河,你可以不喜欢她,不赞成她的理论,但是开口骂她就不对了。李银河是社科院的博士导师,是国家级的专家,她的学说如果真有大问题,从国家的角度就不会让她去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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