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丧夫后,靠什么来熬过漫漫人生?…… – 分享日记

古代女子丧夫后,靠什么来熬过漫漫人生?……

重道守节,曾经是古人对女性的特别要求。在古代,妇女的人身是依附于男人的,这就是所谓的“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对于已婚女性而言,“从一而终”才是美德,即使年轻丧夫,也不得改嫁,要做个贞节烈女,在寂寞中苦度余生。

有人说,那时的“贞节”,实际上是一条束缚妇女的枷锁,脱不摆。为了让“贞节”观念深入人心,历朝历代都重视宣传才华与楷模引导,为了表彰那些循规蹈矩的优秀女子,朝廷不仅编写《烈女传》一类的通俗故事,还给那些事迹特别突出的女子修建贞节牌坊。

其实,女人同男人一样,也有七情六欲,尤其是年纪轻轻就守寡的女性,应该拥有追求幸福的权力,但是,这种权力,在古代却被硬生生地给剥夺了。女子丧夫后,要想再嫁,是非常困难的,如果仅有婆家人同意也是不行的,得夫家整个宗族同意,丧夫女才有再嫁的可能。

但是,为了宗族的体面,一般是不允许丧夫女再嫁的。如有一意孤行者,族人可不经官府就有权处置她们。明朝时期的河北地区有个寡妇想要改嫁,被得知消息的族长带领族人将其殴杀之。还有,以前一些影视剧中常见的浸猪笼,就是对执意改嫁者的最残酷的惩处。

如果是大户人家的主母守寡了,还可承担起对一份家业的责任,这样,也可以减缓她们对情人的渴望。比如前些年有个热播剧,叫《那年花开月正圆》,就是以清末陕西省泾阳县安吴堡吴氏家族的史实为背景,讲述了周莹丧夫后,逆袭成陕西女首富的人生故事。

有一份家业可以操持,是能减缓其他欲望,但是,贫困之家的女子,就没有这样的舞台,她们只能独守空房,寂寞度日;为了熬漫漫长夜,许多丧夫女都是想着办法来折磨自己,以压制自己内心的欲望。

明朝就有一位女子,为了压制欲念,竟用刀斩断自己的十指,并以此来证明自己对于已逝丈夫的贞节。还有人为了节欲,一到晚上,就往地上泼一盆黄豆,然后一粒粒捡起,直到精疲力尽才上床休息。

当然,事也有例外,丧夫女成功再嫁的例子也有,只是,这样善解人意的族人并不多,有些人的再嫁还是要靠自己去争取——可以通过打官司,来决定自己的未来。

清朝嘉庆年间的湖州,就发生了一件特别有趣的故事。湖州有个姓任财主,生了两个儿子,长子体弱多病,为了冲喜,在儿子17岁时,就为他娶了年轻漂亮的娄氏为媳妇。没想到,任家大少爷在婚后不仅没有康复,而且病情还日益加重,不到两年,就病逝了。丧夫不久,她的婆婆也暴病而亡。只有19岁的娄氏,生活在一老(公公)一少(小叔子)两个男人的夹缝间,那是相当不便的。她想改嫁,但却遭到公公反对。

家里反对,娄氏只有求助官府判决。但是,她托人向县衙递了几状子都没有回音。后来,有人给她推荐了当地的一个著名讼师。讼师在收取一笔不菲的诉讼费后,给娄氏写了一张状子,短到只有十六个字。没想到,这次的状子一递上去,县大老爷毫不犹豫就批了一个字:“嫁!”

原来,讼师的十六字“状”是:“氏年十九,夫死无子,翁壮而鳏,叔大未娶。”短短的十六字,就把娄氏的当下处境与将来会出现的恶果都讲清楚了。按照当时法律,公公与儿媳私通是死罪,而弟弟娶寡嫂也是死罪。看罢这张状子,县官别无选择,只能立即判令允许娄氏改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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