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创新离不开有效监管–专访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张峥······ 分享日记 fxplus.cn – 分享日记

金融创新离不开有效监管–专访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张峥······ 分享日记 fxplus.cn

自2008年国际金融海啸发生以来,金融监管这一议题受到了格外重视。而在我国近年的金融创新进程中,也发生了以泛亚、e租宝等金融企业倒闭、破产等事件,造成投资者重大损失,甚至破坏了经济和社会的稳定。日前,北大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系张峥教授接受《北大光华》采访时表示,必须重视金融创新可能带来的风险,只有建立切实有效的监管体制才能真正发挥创新金融的作用。

什么是“好”的金融创新

“一般来说,我们都认为金融应具备五大功能。”张峥说,“首先是支付功能,即完成交易中的支付,电子转账、支票、银行卡、支付宝等就是典型的工具。其次是汇集资金的功能。在现代社会的生产经营中,一个企业所需要的投资通常超过个人或者单个企业所能承担的财力。而金融市场有各种机制可以将资金汇集成大的资本进行投资。资源配置功能。比如帮助家庭对财富进行合理分配,帮助资本在行业之间的有效配置。风险管理功能。比如风险集中与风险分担、生命周期的风险分配、实体投资与风险承担的分离,使生产行为更专业化。还有就是价格发现的功能。通过价格信息,协调各个经济参与者的分散决策等。”

张峥表示,从金融的五大功能不难看出,金融归根结底还是要服务于实体经济,它不可能脱离实体经济,因此,一个好的金融体系必须有利于实体经济的发展,能够低成本、高效率地实现这五大功能。目前,中国金融体系存在着几个突出问题:第一,金融中介效率低;第二、结构不合理,间接融资的比重过大;第三,金融中介服务覆盖面较窄,广度不够;第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品种相对单一。也就是说,现有的金融体系不能够充分发挥金融的核心功能,而市场驱动下的金融创新应该是完善金融体系的核心机制。

什么是“好”的金融创新?张峥告诉《北大光华》,金融交易有三个最基本的特征:第一是存在交易成本,第二是交易标的具有不确定性,第三是交易双方存在信息不对称。金融产品是一种合约,它交易的是未来一个不确定的现金流,这导致对金融产品的价值评估非常困难。正因为价值评估的难度,对于交易双方而言,信息优势一方就有着巨大的交易优势。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会严重妨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作。一个好的金融创新,应该优化三方面的全部或部分特征,即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帮助交易者准确识别并管理不确定性,或是可以降低交易的信息不对称。

金融监管是创新的配套工程

在2016年3月5日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幕式上,李克强总理在做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快改革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制,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

“可以这么说,金融市场中出现的‘坏事’,大多都可以和信息不对称扯上关系。”张峥指出,金融体系天生具有脆弱性,具体表现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可能使得金融交易的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信息的不对称很容易造成信心危机,加之金融机构经营模式中存在的期限错配、流动性错配和风险错配,信心危机可能触发金融危机。而投资者的非理性行为,会扩大金融风险,扩大信息不对称的负面影响。这些在尚不成熟的中国金融市场表现得更加明显。

有一些观点喜欢将监管与创新对立起来,认为严格的监管是对创新的抑制。张峥并不完全同意这一观点,他认为,会不会抑制创造创新,要看监管的思路和方法。监管本质上不应是管制,好的监管可以引导金融创新向好的方向发展。

“金融创新必须有相应的监管机制。”张峥十分强调金融监管体制的作用,“有缺陷的金融创新不仅不能提高市场的效率,而且可能造成重大的负面影响,比如2008年震惊世界的金融海啸。所以,有效的金融监管是金融创新的配套工程。”

金融监管是一个全球性的重要问题。2008年金融危机暴露出包括美国在内的各国金融体制在投资者保护方面的欠缺。金融机构向市场提供极其复杂、不合适的金融产品,监管机构条块化导致跨领域难以协同监管。2010年《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正式通过,旨在通过监管体制改革,全面加强对投资者保护。

互联网金融的监管

最近几年来,中国金融市场最引人注目的变化,应该是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出现与迅速发展。从阿里巴巴公司推出“余额宝”,到各大互联网巨头乃至传统银行、金融企业纷纷推出各种类似的互联网理财产品,再到各类互联网金融公司遍地开花,短短两年时间,仅P2P类型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就接近4000家。

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张峥总体持正面态度。他认为,依托于信息技术革命的互联网金融可以极大地降低交易成本,使金融服务触及的范围更广。而互联网本身是信息的采集和流通平台,基于大数据的分析技术理论上也有助于更好地识别交易风险,降低信息不对称。另外,互联网金融在中国还有特殊的意义,它代表着一种自下而上的市场力量,为打破行业垄断,促进市场竞争发挥积极作用。

不可否认的是,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初期,市场也暴露了严重的问题。2015年爆发的“e租宝”事件,非法集资案涉及金额500多亿元,使遍布全国31个省市的90多万投资者利益受损。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末,有668家P2P平台倒闭,现存3858家P2P平台中,存在问题的高达1263家,占比为33%。接二连三发生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倒闭破产事件,凸显出对投资者的保护的重要性。张峥告诉《北大光华》杂志:“迄今为止,出问题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主要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挂羊头卖狗肉’,属于不法分子的欺诈;而另一类则是从业者对于金融本质缺乏足够的理解,企业缺乏风险识别能力以及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这些行业野蛮生长出现的乱象,扭曲了公众对互联网金融的认知,阻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我们现在强调互联网金融要规范发展,那么什么样的制度安排可以在鼓励金融创新的同时,又兼顾对投资者的保护?张峥认为,监管机构应通过设立准入门槛,甚至通过牌照加强资质要求;严格监督并审核融资方及平台是否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审核,使之符合现行的监管框架,避免大面积的产品错配;建立救助补偿机制,使投资者尽量免除因非信息不对称所遭受的损失;加强惩罚力度,提高违法违规的成本。“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张峥认为,“才会有更多的互联网金融公司真正去努力寻找中国金融市场的‘痛点’,通过把握降低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的机会来塑造自己的商业模式。”

加强金融教育刻不容缓

具有相对理性和成熟的金融参与人群,是金融创新能发挥积极作用的另一个重要条件。一方面,中国居民财富增长的同时理财意识在随之增强,但金融知识、投资风险、法律意识欠缺仍是普遍现象。对投资者金融普及教育亟待加强。另一方面,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下,创新企业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但是这些创业者往往不具备足够的金融专业知识和操作经验,他们也同样需要良好的金融教育。

张峥告诉《北大光华》:“从现有的数据和研究结果来看,中国很多的投资者是不合格,不成熟的。金融产品有着风险和收益相匹配的特征,没有经过金融普及教育的投资者,因为金融知识的匮乏,对金融产品的风险没有正确和全面的认知,势必会被一些高收益所诱导,因而让自己的投资毫无遮拦地暴露在风险中。优秀的金融教育给他们提供金融技术和金融理念,这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在金融市场上投资、融资,开展企业经营,或者实现财富的保值增值。”

根据张峥介绍,相对其他商学院而言,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在金融专业领域有独特的优势。北大光华一直致力于前沿金融理论的研究,以国际一流的学术标准深入研究中国金融市场的特有现象和问题,对中国金融市场产生了巨大影响力。北大光华的金融硕士项目在2012年首次参评英国《金融时报》全球排名,便位列第八,而后连续三年蝉联亚洲区金融硕士项目首位。北大光华在2016年将推出一系列课程,包括围绕产融结合设计的旨在帮助企业管理者全面提升金融思维能力,理解如何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各类工具推动企业成长的“资本市场和企业金融战略”项目,以及针对有资产保值增值需求的投资者的“财富管理”系列课程。

张峥表示,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将推动中国金融体系的完善,前提是要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同时也需要更多的金融教育机构为社会培养更多的各个层面的金融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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